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東評估報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大股東評估報告
為規范大股東行為,保護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及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持續完善本行股權管理工作,根據原中國銀保監會《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本行對2023年度大股東行為進行梳理與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具體如下:
一、大股東基本情況
根據《辦法》對大股東認定標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大股東共2戶,一是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圓集團”),持股比例為 19.18%,其一致行動人廈門金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32%,合計持有本行股份19.50%;二是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金控”),持股比例18.03%,不存在持有本行股份的一致行動人。
二、大股東行為評估
(一)資質情況
1.股東資質情況
本行大股東在取得本行股權時,均已經監管部門核準股東資格,并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及本行對資金來源進行了審查。本行大股東均使用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入股本行,入股資金、入股程序合法合規。本行大股東均不存在被列為相關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嚴重逃廢銀行債務、提供虛假材料或作不實聲明、對商業銀行經營失敗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重大責任、拒絕或阻礙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監管、因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監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查處、造成惡劣影響等違規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大股東持續符合上述監管要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圓集團凈資產348.34億元,權益性投資余額223.35億元,占凈資產的64.11%,權益性投資超過凈資產的50%,未能持續符合監管要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邦金控總資產111,063.12億元新臺幣,折合人民幣約25,644.03億元(匯率參考2023年12月29日臺幣兌人民幣匯率0.2309計算),約合3,620.66 億美元(匯率參考2023年12月29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7.0827計算),超過100億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凈資產8,166.06億元新臺幣,凈利潤650.42億元新臺幣,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集團資本適足率為128.91%,滿足注冊地監管資本適足率達到110%以上的要求;富邦金控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滿足監管規定的其他股東資格條件。
2.參股其他商業銀行
(1)大股東金圓集團及其關聯方除參股本行外,未作為主要股東參股或控股其他商業銀行,符合監管規定。
(2)大股東富邦金控及其關聯方除參股本行外,控股商業銀行1家,以主要股東身份參股1家商業銀行,具體如下:富邦金控及關聯方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富邦華一銀行100%股份;同時,關聯方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哈爾濱銀行72,571.2萬股股份,持股比例6.60%。上述入股行為均發生在《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前,均經監管部門審核入股資格,符合入股時的法律法規規定,且富邦華一銀行為外資銀行。
(二)財務狀況
本行第一大股東金圓集團為廈門市委、市政府組建,市財政局作為唯一出資人的市屬國有金融控股集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股東金圓集團總資產662.79億元,總負債314.44億元,凈資產348.34億元,凈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為52.56%,超過總資產的30%;凈利潤15.97億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本行另一大股東富邦金控為注冊地在中國臺灣的綜合性金融控股集團,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總資產111,063.12億元新臺幣,折合人民幣約25,644.03億元(匯率參考2023年12月31日臺幣兌人民幣匯率0.2309計算),約合3,620.66億美元(匯率參考2023年12月31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7.0827計算);凈資產8,166.06億元新臺幣;凈利潤650.42億元新臺幣,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三)股權情況
1.持有公司股份情況。本行大股東持有本行股份均符合監管規定,與本行不存在直接或間接交叉持股。大股東定期向本行報送股權結構及關聯方等信息,股權關系真實、透明。本行未發現大股東存在隱藏實際控制人、隱瞞關聯關系、股權代持、私下協議等違法違規行為,亦不存在以所持公司股權為其自身或關聯方以外的債務提供擔保的情形。
2.股權質押情況。大股東持有的本行股權不存在涉及質押、凍結、司法拍賣、依法限制表決權或受到其他權利限制的情況。
3.鎖定期承諾情況。廈門市財政局承諾股票鎖定期(上市后三年)滿后兩年內不減持本行股份,根據中共廈門市委和廈門市人民政府要求,廈門市財政局2022年將持有的本行股份無償劃至金圓集團,金圓集團承諾繼續履行廈門市財政局的相關減持承諾,同時承諾自受讓本行股份之日起5年內不轉讓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且2023年未發生減持情形。富邦金控承諾股票鎖定期(上市后三年)滿后兩年內不減持本行股份,2023年未發生減持情形。
(四)關聯交易情況
1.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執行情況
本行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2023年度,本行關聯交易均按相關法律規定及本行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序進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截至2023年末,本行與大股東及其關聯方的關聯交易預計額度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幣種:人民幣
序號 |
關聯方 |
2023年 預計額度 |
2023年 預計額度的業務品種 |
截止2023年12月末關聯交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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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批情況 |
額度使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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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 |
授信額度45億元+他用擔保額度20億元(敞口35億元) |
主要用于傳統授信、他用擔保額度、同業授信、同業交易、債券投資等業務 |
授信額度45億元(敞口35億元)+他用擔保額度20億元 |
傳統授信余額7.50億元(敞口7.50億元)+同業授信余額3.5億元(敞口3.5億元)+債券投資余額3.13 億元(敞 口 3.13 億元) +他用擔保余額 4.4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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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 |
富邦華一銀行有限公司 |
同業授信額度20億元(敞口10億元) |
主要用于同業授信、同業交易等業務 |
同業授信額度20億元(敞口9億元) |
授信余額為0 |
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業授信額度20億元(敞口10億元) |
主要用于同業授信、同業交易等業務 |
同業授信額度20億元(敞口10億元) |
授信余額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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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同業授信額度20億元(敞口10億元) |
主要用于同業授信、同業交易等業務 |
同業授信額度20億元(敞口10億元) |
授信余額為0 |
2.重大關聯交易情況
2023年度,本行與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重大關聯交易如下:
序號 |
關聯方 |
重大關聯交易授信獲批情況 |
1 |
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 |
授信額度45億元(敞口35億元)+他用擔保額度20億元 |
(五)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責任義務和承諾情況
1.行使股東權利情況。作為本行大股東,金圓集團和富邦金控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股東權利,兩家大股東均通過公司治理程序正當行使股東權利,審慎行使對本行董事的提名權,注重維護本行獨立運作,公平對待所有股東,未出現利用大股東地位對本行進行不當干預或限制,損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2.履行責任義務和承諾情況。本行大股東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要求依法履行信息報送義務,能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本行報告自身經營情況、財務信息、股權結構、關聯方及其變動等信息;積極支持本行將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結合,支持本行制定實施中長期發展戰略,增強服務實體經濟和抵御風險能力;積極配合本行做好聲譽風險管理,引導社會正向輿論,維護公司品牌形象,未發現其利用本行名義進行不當宣傳,謀取不當利益的情形;支持本行編制實施資本規劃,促進本行資本需求與資本補充能力相匹配,支持本行多渠道、可持續補充資本。
本行大股東均能夠積極履行承諾事項,不存在出具虛假承諾或未履行承諾事項的情形。
(六)落實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等情況
2023年,本行大股東能夠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等對股東權利、義務的規定,能夠配合監管部門日常監管工作,不存在拒絕或阻礙監管部門實施監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納入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建議公開名單、納入股權管理不良記錄的情形。
三、評估結果
總體上看,除大股東金圓集團權益性投資比例未能滿足監管要求外,本行大股東持股行為、公司治理行為依法合規,交易行為透明公允,責任義務履行到位。本行大股東均能嚴格自我約束,踐行誠信原則,善意行使大股東權利,不存在利用大股東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的情形,大股東行為整體較為規范。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