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公告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號)要求,現將本行重大關聯交易情況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銀行機構與關聯人發生的存款業務應納入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口徑下關聯交易管理。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行”)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5年度存款類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同意給予以下關聯方2025年度存款類關聯交易額度,具體如下:
幣種:人民幣
序號 |
關聯方集團 |
2025年度額度 |
涉及業務品種 |
1 |
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 |
100億元 |
協定存款、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 |
2 |
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 |
50億元 |
協定存款、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 |
3 |
廈門市建潘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 |
30億元 |
協定存款、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 |
4 |
廈門燕之屋燕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30億元 |
協定存款、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 |
二、交易對手情況
(一)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
關聯法人名稱: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經濟性質/類型:國有獨資
法定代表人:檀莊龍
注冊地:福建省廈門市
注冊資本:人民幣299.9773億元
經營范圍:1、對金融、工業、文化、服務、信息等行業的投資與運營;2、產業投資、股權投資的管理與運營;3、土地綜合開發與運營、房地產開發經營;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未禁止或規定需經審批的項目,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與本行關聯關系: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本行第一大股東,其公司總經理李云祥先生擔任本行第九屆董事會董事。
(二)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
關聯法人名稱: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
經濟性質/類型:民營
法定代表人:周永偉
注冊地:福建省晉江市
注冊資本:人民幣15億元
經營范圍:對外投資(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行業及項目的投資);資產管理;物業管理;供應鏈管理服務;國內貿易代理服務;實物貴金屬銷售(不含期貨等需經前置許可的項目);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內貨物運輸代理;農業機械租賃;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批發:紡織品、針織品及原料、服裝、鞋帽、五金產品、日用雜品、建材(不含石材及危險化學品)、金屬及金屬礦(不含危險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非金屬礦及制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不含石材)、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棉花、麻類、農牧產品(不含禽類)。
與本行關聯關系: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為本行主要股東之一,本行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陳欣慰為該集團董事。
(三)廈門市建潘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
關聯法人名稱:廈門市建潘集團有限公司
經濟性質/類型:民營
法定代表人:溫建懷
注冊地:福建省廈門市
注冊資本:78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對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投資咨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提供企業營銷策劃服務;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其他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批發;五金產品批發;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
與本行關聯關系:廈門市建潘集團有限公司為本行主要股東之一,本行第九屆監事會監事鄭峰先生為該集團監事。
(四)廈門燕之屋燕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法人名稱:廈門燕之屋燕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性質/類型:民營
法定代表人:黃健
注冊地:福建省廈門市
注冊資本:931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農業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農副產品銷售;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化妝品零售;化妝品批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食品經營(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經營。
與本行關聯關系:本行第九屆監事會監事鄭峰先生為該公司監事。
三、定價政策
上述關聯交易的定價按一般的商業條款原則進行,定價不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本次董事會會議審批的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廈門市建潘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廈門燕之屋燕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存款類關聯交易額度分別為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30億元,超過2024年第三季度末資本凈額5%,符合重大關聯交易標準。
五、關聯交易目的及對本行的影響
上述關聯交易是本行正常銀行業務,對本行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六、董事會決議,風險控制與關聯交易管理委員會的意見或決議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已經第九屆董事會風險控制與關聯交易管理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初審,并提交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其他董事均表決同意。
七、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行獨立董事對《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5年度存款類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均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本行2025年度與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福建七匹狼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廈門市建潘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廈門燕之屋燕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存款類關聯交易屬于正常經營范圍內的常規業務,存款類關聯交易的定價按一般的商業條款原則進行,定價不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關聯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則,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及資產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