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187 證券簡稱:廈門銀行 公告編號:2023-45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案件所處的訴訟(仲裁)階段:一審裁定駁回起訴;
l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原告;
l 涉案的金額:貸款本金28,500萬元以及相應利息、罰息及復利等;
l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該筆貸款有相應抵押物且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已對該筆貸款按預期信用損失計提了充足的貸款損失準備,預計該訴訟事項不會對本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公司將根據案件審理情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2023年2月20日,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與福建三盛實業有限公司、程璇、林榮濱、福建三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福州三盛置業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由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具體訴訟情況詳見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2)。
二、本次訴訟事項進展情況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2023)閩01民初373號之一《民事裁定書》,經審查認為,本案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應依法駁回起訴,并移送公安機關先行處理。裁定如下:
駁回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起訴。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預繳的案件受理費1,557,733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項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對該筆貸款計提了充足的貸款損失準備,不會對本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