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
一.
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
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1. 公司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評價
結論
3.
是否發現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5.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是否與公司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結論一致
6.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與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一致
三.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 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1.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
位包括:
公司所有主要業務及管理部門、各分支機構及并表附屬機構。
2.
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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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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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3.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
4.
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
5.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遺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7.
其他
說明
事項
(二).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
1.
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是否與以前年度存在調整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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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報金額≥利潤總額的5% |
利潤總額的3%≤錯報金額<利潤總額5% |
錯報金額<利潤總額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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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報金額≥資產總額的3% |
資產總額的0.5%≤錯報金額<資產總額的3% |
錯報金額<資產總額的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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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報金額≥營業收入總額的1% |
營業收入總額的0.5%≤錯報金額<營業收入總額的1% |
錯報金額<營業收入總額的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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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報金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的1% |
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5%≤錯報金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的1% |
錯報金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5%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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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任一情況作為內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認定標準: 1. 對已公布的財務報告進行更正 2. 注冊會計師發現但未被內部控制識別的當期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 3. 審計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內審部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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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任一情況作為內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認定標準: 1.未依照公認會計準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或應用的控制無效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控制無效 3.溝通后的重要財務報告相關缺陷沒有在合理的期間得到糾正 4.對于期末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無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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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財務報告相關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內部控制缺陷 |
說明:
3.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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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財產損失金額≥利潤總額的5% |
利潤總額的3%≤直接財產損失金額<利潤總額的5% |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利潤總額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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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額的0.5%≤直接財產損失金額<資產總額的3% |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資產總額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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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總額的0.5%≤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營業收入總額的1% |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營業收入總額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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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5%≤直接財產損失金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的1% |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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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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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任一情況作為內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認定標準: 1.缺乏民主決策程序導致重大失誤 2.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受到處罰 3.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業務人員流失嚴重 4.媒體頻現負面新聞,波及面廣 5.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統失效 6.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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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任一情況作為內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認定標準: 1.民主決策程序存在但不夠完善導致出現一般失誤 2.嚴重違反銀行內部規章,形成損失 3.關鍵崗位業務人員流失嚴重 4.媒體出現負面新聞,波及局部區域 5.重要業務制度或系統存在缺陷 6.內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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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非財務報告相關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內部控制缺陷 |
說明:
(三).
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1. 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
1.4.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經過上述整改,于
內部
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2.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2.1. 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
2.4.
經過上述
整改
,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四.
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1.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
2.
本年度內部控制運行情況及下一年度改進方向
2024年,公司將從制度、流程、系統等方面持續進行優化,提升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執行效果,進一步夯實合規內控根基,促進公司合規穩健經營發展。
3.
其他重大事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