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資產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根據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簽署的《資產轉讓合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支分行)已將依法享有的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現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請借款人和相應擔保人或借款人、擔保人的承繼人向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還款義務(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請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者承擔清算責任)。 特此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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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原貸款行 | 借款人名稱 | 借款合同編號 | 擔保人名稱 | 擔保合同編號 |
1 |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昌宏集團有限公司 | 《授信額度協議》編號GSHT2020031675-1; 《授信額度協議》編號GSHT2018082229 |
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廈門中森恒實業(yè)有限公司、昆明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廈門立德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 《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GSHT2020031675-1抵、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GSHT2020031675-1保、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GSHT2020031675-1保20200717 |
2 |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屹惠貿易有限公司 | 《授信額度協議》編號GSHT2020106939-3 | 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廈門中森恒實業(yè)有限公司、廈門立德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GSHT2020106939-3抵、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GSHT2020106939-3保 |
3 |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恒喬商貿有限公司 | 《授信額度協議》編號GSHT2020106939-1 | 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廈門立德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GSHT2020106939-1抵1、GSHT2020106939-1抵2;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GSHT2020106939-1保 |
4 |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授信額度協議》編號GSHT2018050975 | 薛有吉、周玲、薛有慶、施晨、廈門昌宏集團有限公司、昆明立德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GSHT2018050975抵1、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GSHT2018050975保、GSHT2018050975保20190820; 《最高額質押合同》編號GSHT2018050975質2、GSHT2018050975質3; 《補充協議》編號GSHT2018050975補20191211、GSHT2018050975補20200818、GSHT2018050975補20201231 |